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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猪妊娠期注意事项及禁用药物

分类:
常见问答
2020-0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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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防止母猪流产的管理措施

研究表明,母猪一次发情排卵 20枚左右,但每窝断奶育成的仔猪只有 8头左右,其损失率超过了 50%,其中产前死亡占有相当部分。因此,胎儿死亡、流产是影响产仔数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妊娠期造成胎儿死亡有两个危险阶段:一是受精后 10~30天。此时受精卵刚刚着床,到 1个月左右胎盘基础才形成,胚胎与子宫结合不牢,卵子由原生质及子宫乳提供营养来源,胚胎脆弱,易死亡或被吸收,也易形成术乃伊;二是妊娠期的最后一个月。此期由于胎儿迅猛生睦和激烈发育,母猪腹部相当膨满,易造成流产。为增加产仔数确保胎儿正常生长发育,须注意以下几点:

保证母猪饲粮的营养水平和全价性,按照上述妊娠母猪营养管理要求饲喂;

加强管理避免一些机械性伤害,防止其相互压、挤、咬斗及饲养人员的粗暴行为殴打、惊吓母猪:

要搞好疾病防治工作;

防止热血激,尤其在高温天气特别要防暑降温(图 2-12~图 2-13);

严禁喂给发霉变质的饲料,冬季禁饮冰渣水!

 

(二)、掌握好妊娠母猪禁用的药物

禁用直接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,如催产素(缩宫素)、脑垂体后叶素、麦角制剂等;

禁用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的倾泻药物,如硫酸钠、硫酸镁等,以及氨甲酰胆碱、毛果芸香碱、新斯的明等拟胆碱药;

禁用前列腺素、雌二醇、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、孕马血清、地塞米松;

禁用敌百虫等剧毒性药物驱虫;

禁用氟苯尼考,因其有胎毒性:

禁用病毒唑(利巴韦林)、血虫狰;

禁用止血化瘀、行气破滞的中药,如桃仁、红花、鸟头等,对云南白药也应慎用;

阿散酸和伊维菌素不能超大剂量使用,否则会引起流产、死胎和仔猪死亡。